[日]滋贺秀三 / 商务印书馆 / 2013年05月01日
《中国家族法原理》是日本著名中国法制史学家滋贺秀三的代表作,深入探究了中国传统家族法的核心原理。滋贺秀三以其精湛的学识和独到的见解,通过“家产”或“财产”的视角,全面剖析了家族法在中国社会历史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。本书不仅揭示了家族法与财产关系的紧密联系,还深刻阐述了这种关系如何影响中国社会的结构和发展。对于想要深入了解中国传统法律文化和社会制度的读者来说,本书是一本不可多得的珍贵著作。滋贺秀三先生的研究成果和学术贡献,也为我们提供了重新审视和理解中国家族法的新视角。这本书不仅具有极高的学术价值,也对理解当代中国社会具有重要的参考意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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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章:家族法的基础理论
1.1 家族法的概念与范畴
定义:调整家庭成员间权利义务关系的法律规范。
范畴:包括婚姻、亲子、扶养、继承等家庭关系。
1.2 家族法的历史发展
古代:宗法制度下,家族法依附于封建礼教。
近代:清末民初,家族法开始向现代民法过渡。
现代:新中国成立后,逐步建立现代家族法体系。
1.3 家族法的性质与特点
私法性质:调整私人家庭关系的法律。
强行性规范:某些关于婚姻家庭的基本权利义务具有强制性。
民族性:体现中国传统文化和社会主义价值观。
第二章:婚姻的成立与效力
2.1 婚姻的成立要件
法定婚龄:男女双方达到法定年龄。
自愿原则:男女双方自愿结合。
禁止条件:直系血亲、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等不得结婚。
2.2 婚姻的效力
财产关系: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。
人身关系:夫妻双方有相互忠实、尊重的义务。
第三章:婚姻的终止与离婚
3.1 婚姻终止的原因
死亡:一方当事人死亡,婚姻关系自然终止。
离婚:协议离婚或法院判决离婚。
3.2 离婚的条件与程序
条件:感情确已破裂,调解无效。
程序:先协商,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。
第四章:亲子关系与扶养
4.1 亲子关系的确认
血缘关系:基于出生事实确定的父母子女关系。
法律拟制:收养关系等法律规定的亲子关系。
4.2 扶养的义务与权利
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扶养:保障未成年子女的生存和发展。
成年子女对父母的赡养:父母年老体衰时提供必要的帮助。
第五章:继承法与遗嘱
5.1 继承法的目的与原则
目的:保护公民私有财产的合法继承权。
原则:男女平等、养老育幼、互谅互让等。
5.2 遗嘱的形式与效力
形式:自书遗嘱、代书遗嘱、口头遗嘱等。
效力:符合法定形式的遗嘱具有法律效力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