登特列夫 / 新星出版社 /
《自然法:法律哲学导论》一书由登特列夫撰写,深入探讨了西方思想史中历经两千年演变的“自然法”观念。该书指出,尽管自然法的定义和地位在历史长河中有所变化,但它一直是西方思想的主流之一,对政治、法律、哲学、宗教和伦理等领域产生了深远的影响。书中系统梳理了自然法的起源、发展和转变,以及在当代的重要性和应用。对于对法律哲学和西方思想史感兴趣的读者,这是一本不可或缺的导论性著作,有助于读者全面了解自然法观念的内涵和外延,深入思考其对人类文明和法治建设的意义。通过阅读本书,读者可以拓展视野,增强对法律和社会现象的理解和分析能力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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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章:自然法的概念
1.1 自然法的定义
关键点一:自然法是一种普遍适用的法则,超越于人类社会的法律之上。
关键点二:它来源于理性和自然秩序,是道德和法律的基础。
1.2 自然法的历史沿革
关键点一:自然法思想在古代哲学中已有体现,如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。
关键点二:在中世纪,经院哲学家如阿奎那进一步发展了自然法理论。
关键点三:近现代哲学家如格劳秀斯、霍布斯、洛克和卢梭等对自然法有不同解读。
第二章:自然法与实证法的区分
2.1 实证法的定义与特征
关键点一:实证法是由社会权威机构制定和执行的规则,不依赖于道德判断。
关键点二:实证法可以是成文法,也可以是习惯法。
2.2 自然法与实证法的对比
关键点一:自然法强调道德和正义基础,而实证法则不一定。
关键点二:自然法追求普适性,实证法则因文化和时代而异。
第三章:自然法的现代意义
3.1 自然法与人权
关键点一:自然法构成了人权理念的基础,强调人的固有尊严和价值。
关键点二:人权法则应反映和遵循自然法的普遍原则。
3.2 自然法与全球法
关键点一:在全球化的背景下,自然法的普适性为国际法和全球法提供了道德指导。
关键点二:国际法应向自然法的普遍原则靠拢,以促进国际间的正义和和平。
第四章:自然法的批评与发展
4.1 对自然法的批评
关键点一:存在主义者认为自然法过于抽象,不能解决实际的法律问题。
关键点二:实证主义者则认为自然法与法律的强制性不相符,不具有现实意义。
4.2 自然法的发展与展望
关键点一:新自然法学派试图将自然法与实证法相结合,寻求二者的折衷。
关键点二:未来自然法研究可能更侧重于跨学科的理论和实践结合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