[美] 约翰·罗尔斯 / 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 / 2001年06月01日
《正义论》是美国哲学家约翰·罗尔斯的经典之作,书中深入探讨了正义的本质和实现方式。罗尔斯指出,自由主义中的保守派主张法律面前人人平等,但这种形式上的平等并不足以保障每个人的权益。相比之下,自由平等主义者更加关注实质平等,即在社会资源和机会分配上实现真正的平等。罗尔斯通过详尽的论述,提出了自己的正义理论,试图在平等与自由之间找到平衡点。他认为,一个正义的社会应该保障每个人的基本自由和平等机会,同时关注弱势群体的利益,实现社会的公平与和谐。这本书对于理解正义的内涵和推动社会进步具有重要意义,是政治哲学领域的必读之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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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章:正义即公平
1.1 正义的主题
原初状态:一个理论上的起点,其中个人被假设为没有特定的社会地位、财富或知识,从这一状态出发定义正义原则。
无知之幕:在原初状态中的一个重要概念,它遮蔽了所有个人的特定信息,使得人们在选择正义原则时不受这些信息的影响。
1.2 正义原则的提出
原则一:每个人都有一种平等的权利,得到最广泛的基本自由,这种自由与所有人都拥有的类似的自由相容。
原则二:社会和经济不平等应该这样安排:(a)使它们对每个人都有利,(b)与职位和公职对所有人的开放相联系。
第二章:公平正义的诸原则
2.1 第一正义原则的应用
基本自由的清单:包括言论自由、信仰自由、结社自由等,以及保障个人自由的程序正义。
2.2 第二正义原则的应用
差异原则:允许不平等存在,但必须证明这种不平等对整个社会系统有利。
机会平等原则:职位和资源应当对所有有能力和意愿的人开放。
第三章:公平正义的制度
3.1 权利与义务的分配
分配正义:关注如何在社会中公平地分配权利和义务。
公民责任:强调公民在社会合作中应尽的责任和义务。
3.2 公共政策的正义性
公平的税收制度:确保税收制度不违反个人的权利和平等原则。
社会福利制度:考虑如何公平对待社会中弱势群体的需求。
第四章:正义与社会合作
4.1 社会合作的必要性
合作与竞争:探讨在何种条件下社会合作可能且有益。
社会合作的成果:分析社会合作带来的共同利益以及如何公正地分配这些利益。
4.2 公民之间的相互尊重
互相尊重:作为社会合作基础的个人间的相互尊重和信任。
政治平等:即使在资源有限的情况下,也应保持政治决策中的平等参与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