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幽梦影 · 卷二 · 十三
予尝集诸法帖字为诗。字之不复而多者,莫善于《千字文》,然诗家目前常用之字,犹苦其未备。如天文之烟、霞、风、雪,地理之江、山、塘、岸,时令之春、宵、晓、暮,人物之翁、僧、渔、樵,花木之花、柳、苔、萍,鸟兽之蜂、蝶、莺、燕,宫室之台、栏、轩、窗,器用之舟、船、壶、杖,人事之梦、忆、愁、恨,衣服之裙、袖、锦、绮,饮食之茶、浆、饮、酌,身体之须、眉、韵、态,声色之红、绿、香、艳,文史之骚、赋、题、吟,数目之一、三、双、半,皆无其字。《千字文》且然,况其它乎?
西施咏
诗人借西施从平民到宫廷宠妃的历史典故,来揭示人生浮沉,全凭际遇的炎凉世态,并表达对小人的嘲讽,揭露当时社会上潜藏的危机,抒发诗人怀才不遇的不平与感慨;借世人只见显贵时的西施之美,表达对势利小人的嘲讽;借「朝为越溪女」的西施「暮作吴宫妃」后的骄纵,讥讽那些由于偶然机遇受到恩宠就趾高气扬、不可一世的人;借效颦的东施,劝告世人不要为了博取别人赏识而故作姿态,弄巧成拙。
元夕于通衢建灯夜升南楼
《元夕于通衢建灯夜升南楼》是隋炀帝写的一首元宵节观灯的诗文。此诗极力渲染当时元宵节的热闹气氛。中间两联已基本对仗,形象地写出了节日的灯火辉煌。首联透露出当时的元夕已被佛教徒用为宣教弘法,末联的描写让人看到的则是宫廷生活的奢华。
哨遍 · 用前韵
一壑自专,五柳笑人,晚乃归田里。问谁知:几者动之微。望飞鸿、冥冥天际。论妙理,浊醪正堪长醉。从今自酿躬耕米。嗟美恶难齐,盈虚如代,天耶何必人知。试回头五十九年非,似梦里欢娱觉来悲。夔乃怜蚿,穀亦亡羊,算来何异。 嘻。物讳穷时,丰狐文豹罪因皮。富贵非吾愿,皇皇乎欲何之?正万籁都沈,月明中夜,心弥万里清如水。却自觉神游,归来坐对,依稀淮岸江涘。看一时鱼鸟忘情喜,曾我已忘机更忘己。又何曾物我相视,非鱼濠上遗意,要是吾非子。但教河伯、休惭海若,小大均为水耳。世间喜愠更何其,笑先生三仕三已。
南楼令 · 题聚仙图
曾记宴蓬壶。寻思认得无。醉归来、事已模糊。忽对画图如梦寐,又因甚、下清都。 拍手笑相呼。应书缩地符。恐人间、天上同途。隔水一声何处笛,正月满、洞庭湖。
满路花 · 咏禹门寺前一带颓崖峭石
嵌空撑户牖,凿翠支堂奥。淙淙岩溜响,喧银瀑。硗确谽谺,铁色黏青峤。 石笋攒丹灶。积雪层冰,玲珑原隰俱缟。 或为怪鹘,或作千年豹。或似秋江岸,晴龟曝。林青日黑,山畔归樵少。 野火连天烧。虎腥如雨,瘦石此时更峭。
楚辞 · 招魂
《招魂》是楚辞中一篇独具特色的作品,它是模倣民间招魂习俗写成的,其中又包含作者的思想感情。作者存在争议,一说宋玉「哀屈原魂魄放佚」,因而作。但是多主张为屈原作。「外陈四方之恶,内崇楚国之美」呼唤楚王的灵魂回到楚国来。词句即为凄婉,情景交融,对后世伤春传统影响很大。 《招魂》的结构是:一、序引,二、招魂辞,三、乱辞,总共三个部分。招魂辞中又分为「外陈四方之恶」与「内崇楚国之美」两大部分。一般招魂辞是没有序引和乱辞的。而且招魂辞每句结束都有「些」字,据旧注读苏贺切,其音与今湘南民歌尾音「哕」相近。而序引、乱辞语气词都用「兮」字,与《离骚》、《九章》等篇相同。由此可见,托为巫阳的招魂辞,主要遵从招魂的习俗要求,而序引和乱辞,则更显示出屈原的主体色彩。以下即依《招魂》的结构,略作鉴赏性介绍。 序引一开头,便有作者出现,自「朕幼清以廉洁兮」至「长离殃而愁苦」,当是屈原自叙。屈原从来是以清廉、服义自许的。衹是因楚王受到蒙蔽,不能「考此盛德」,而使他遭受不幸而忧愁痛苦。在这几句之后,忽然说到「帝告巫阳曰:‘有人在下……」’,这就使人容易错会为上帝令巫阳为之招魂的,就是这位「长离殃而愁苦」之入,也就是屈原自己。于是主张「招怀王魂说」者,一般也将前四句解为称说怀王之词。假设加上「上往而不返兮,朕冤结将谁诉」之类的句子,就自然过渡到招魂的事了。「帝告巫阳日」以下几句是对话形式,表示出招魂的迫切性。实已暗示怀王已死,灵魂招来也不能复用。这几句有多种断句法,但大意都是:帝命巫阳下招——巫阳推辞——巫阳受命下招。这三层意思是大家公认的。 作为《招魂》主干的是巫阳的招辞。招辞的第一部分写东、南、西、北、天上、地下的可畏可怖。这裏取用了许多神话材料,写得诡异莫测。神话的瑰奇本是具有现实基础的,联繫这种基础,可知想象的合理性;神话又是经过幻想加工改造的,赋予了令人眩目的奇幻色彩,更能激发起人们的审美兴味。《招魂》正是如此,如写到东方,东方是太阳升起的地方,而古代神话有十日并出烤焦大地的故事,作者用来形容东方的危险,便十分巧妙。又如写到西方,沙漠无边,不生五穀,无水可饮,又有赤蚁、玄蜂等毒虫,使人无法生存。这种种描写相当准确,使人惊叹作者具有相当丰富的地理知识,夸张的描写并未脱离现实基础。又如写到天上、地下,都有残忍无比的怪物据守着。保存了原始神话中的神秘性和原始性的特点。 许多楚墓的发掘,完全可以证实其写实性。这一部分展示了故居的宫室、美女、饮食、歌舞、遊戏之盛,描写了那种无日无夜的享乐生活。作者的描写是具体生动的。如写宫室园圃,既总写了建筑的外观、布局,池苑风物,又详写室内的装饰、布置,以及处于其间的人的活动——主要是美女的活动。又如写饮食,多种多样的主食、菜肴、饮料一一列举,且加形容:「腈若芳」、「酎清凉」、「厉而不爽」,让人感到的确是美味佳肴。文章中时时点染以人的活动、感受,更为传神。如写饮食、歌舞之馀,「士女杂坐,乱而不分些。放陈组缨,班其相纷些」;写赌博的场面「分曹并进,道相迫些。成枭而牟,呼五白些」。将那种不顾礼仪、忘乎所以的情形,那种捋袖揎拳,呼五喝六的神态,穷形尽相地描绘了出来。写得最精彩的,要数对美人和风物的刻画。如写美女说:「美人既醉,朱颜酡些。嬉光眇视,目曾波些。」写入着力写眼睛,是《诗经》已开始了,《硕人》便有「巧笑倩兮,美目盼兮」之句,而这裏则发展为写挑逗的目光,流动的眼波,更为巧妙生动。整个的美人醉态,犹之一副「贵妃醉酒」图。又如写到苑中之景,说:「川谷径复,流潺谖些。光风转蕙,泛崇兰些。」溪流蜿蜒,汩汩有声,微风挟着阳光,摇动着香草,泛起阵阵清香。「光风」二字语简义丰,形容极为准确。这两句确实是当之无愧的名句。 客观叙述,一般不着作者主观色彩。然其中所写醉酒后的种种失态,客观上是有批评性的。那些描写多切合楚王身份。「归来反故室,敬而无妨些」一句,强调归来仍受尊敬而无妨害,应是针对楚怀王可能具有的愧悔心情的。 《招魂》的最后部分「乱曰」一段,是全篇的结束语。「乱日」主要写打猎。在《招魂》影响下的汉大赋,打猎是描写的主要内容。这裏却归入了乱辞,原因是这与巫阳招魂辞无关,而是作者自身的活动。这裏屈原又以第一人称出现,叙其在南征途中,回忆起参加怀王狩猎的情况。雲梦一带是楚国著名的猎场,面积极广,汉赋对雲梦之猎有很精彩的描写。而这裏并未多写狩猎过程,衹写了开始时的壮丽场景,「青骊结驷兮,齐千乘。悬火延起兮,玄颜罴」。实际狩猎衹有「君王亲发兮,惮青兕」这一句。《吕氏春秋·至忠篇》载有楚王射中随兕的故事:据楚国《故记》说,杀随兕者不到三月必死,楚王射中随兕,申公子培出于忠心,夺归已有,果然代王而死。有这种传说作为依据,「君王亲发兮惮青兕」其实表现了屈原曾经对楚怀王的安危十分关心,也就是「繫心怀王,不忘欲反」的意思。然而怀王终于「客死于秦」不得归楚了。诗人最后以「湛湛江水兮,上有枫。目极千里兮,伤春心。魂兮归来,哀江南!」这样极其凄婉的诗句,结束了这一篇千古绝唱。而这结尾几句,堪称《楚辞》中最著名的情景交融片段之一,绝不亚于《九歌·湘夫人》开头「帝子降兮北渚,目眇眇兮愁予。袅袅兮秋风,洞庭波兮木叶下」等名句。它对后世的影响甚大,如果说宋玉《九辩》的「悲哉秋之为气也,萧瑟兮草木摇落而变衰,僚栗兮若在远行,登山临水送将归」数语是中国古典文学悲秋传统的滥觞,那么不妨说《招魂》末尾的这几句是中国古典文学伤春传统的滥觞。
望洞庭湖赠张丞相
玄宗开元二十一年(公元733年),张九龄为丞相,作者西游长安,以此诗献之,以期录用。前两联描绘洞庭湖壮丽阔大而充满活力的景色;后两联抒情,表达了作者希望有人援引他入仕从政的理想。全诗“体物写志”,诗人托物抒怀,曲笔擒旨,于浩淼阔大、汹涌澎湃的自然之景中流露了心声。此诗含蓄委婉,独标风韵,不落俗套,艺术上自有特色。
送魏万之京
此诗意在抒发别离的情绪。首联用倒戟法落笔,点出出发前,微霜初落,深秋萧瑟;颔联写离秋,写游子面对云山,黯然伤神;颈联介绍长安秋色,暗寓此地不可长留;末联以长者风度,嘱咐魏万,长安虽乐,不要虚掷光阴,要抓紧成就一番事业。诗人把叙事、写景、抒情融合在一起,以自己的心情来设想、体会友人跋涉的艰辛,表现了诗人与友人之间深切的友情,抒发了诗人的感慨,并及时对友人进行劝勉。全诗自然真切,情深意长,遣词炼句尤为后人所称道。
大道上
大道无形,称器有名。名也者,正形者也。形正由名,则名不可差。故仲尼云“必也正名乎!名不正,则言不顺”也。大道不称,众有必名。生于不称,则群形自得其方圆。名生于方圆,则众名得其所称也。大道治者,则名、法、儒、墨自废。以名、法、儒、墨治者,则不得离道。老子曰:“道者万物之奥,善人之宝,不善人之所宝。”是道治者,谓之善人;藉名、法、儒、墨者,谓之不善人。善人之与不善人,名分日离,不待审察而得也。道不足以治则用法,法不足以治则用术,术不足以治则用权,权不足以治则用势。势用则反权,权用则反术,术用则反法,法用则反道,道用则无为而自治。故穷则徼终,徼终则反始。始终相袭,无穷极也。 有形者必有名,有名者未必有形。形而不名,未必失其方圆白黑之实。名而不可不寻名以检其差。故亦有名以检形,形以定名,名以定事,事以检名。察其所以然,则形名之与事物,无所隐其理矣。 名有三科,法有四呈。一曰命物之名,方圆白黑是也;二曰毁誉之名,善恶贵贱是也;三曰况谓之名,贤愚爱憎是也。一曰不变之法,君臣上下是也;二曰齐俗之法,能鄙同异是也;三曰治众之法,庆赏刑罚是也;四曰平准之法,律度权量是也。 术者,人君之所密用,群下不可妄窥;势者,制法之利器,群下不可妄为。人君有术而使群下得窥,非术之奥者;有势而使群下得为,非势之重者。大要在乎先正名分,使不相侵杂。然后术可秘,势可专。名者,名形者也;形者,应名者也。然形非正名也,名非正形也。则形之与名居然别矣。不可相乱,亦不可相无。无名,故大道无称;有名,故名以正形。今万物具存,不以名正之,则乱;万名具列,不以形应之,则乖。故形名者,不可不正也。善名命善,恶名命恶。故善有善名,恶有恶名。圣贤仁智,命善者也;顽嚚凶愚,命恶者也。今即圣贤仁智之名,以求圣贤仁智之实,未之或尽也。即顽嚚凶愚之名,以求顽嚚凶愚之实,亦未或尽也。使善恶尽然有分,虽未能尽物之实,犹不患其差也。故曰:名不可不辨也。 名称者,别彼此而检虚实者也。自古至今,莫不用此而得,用彼而失。失者,由名分混;得者,由名分察。今亲贤而疏不肖,赏善而罚恶。贤不肖善恶之名宜在彼,亲疏赏罚之称宜属我。我之与彼,又复一名,名之察者也。名贤不肖为亲疏,名善恶为赏罚,合彼我之一称而不别之,名之混者也。故曰:名称者,不可不察也。语曰“好牛”,又曰,不可不察也。好则物之通称,牛则物之定形,以通称随定形,不可穷极者也。设复言“好马”,则复连于马矣,则好所通无方也。设复言“好人”,则彼属于人矣。则“好”非“人”,“人”非“好”也。则“好牛”、“好马”、“好人”之名自离矣。故曰:名分不可相乱也。 五色、五声、五臭、五味,凡四类,自然存焉天地之间,而不期为人用。人必用之,终身各有好恶,而不能辨其名分。名宜属彼,分宜属我。我爱白而憎黑,韵商而舍徵,好膻而恶焦,嗜甘而逆苦。白黑、商徵、膻焦、甘苦,彼之名也;爱憎、韵舍、好恶、嗜逆,我之分也。定此名分,则万事不乱也。故人以“度”审长短,以“量”受少多,以“衡”平轻重,以“律”均清浊,以“名”稽虚实,以“法”定治乱,以简治烦惑,以易御险难。万事皆归于一,百度皆准于法。归一者,简之至;准法者,易之极。如此则顽嚚聋瞽,可与察慧聪明同其治也。 天下万事,不可备能,责其备能于一人,则贤圣其犹病诸。设一人能备天下之事,则左右前后之宜、远近迟疾之间,必有不兼者焉。苟有不兼,于治阙矣。全治而无阙者,大小、多少,各当其分;农商工仕,不易其业。老农、长商、习工、旧仕,莫不存焉,则处上者何事哉?故有理而无益于治者,君子弗言;有能而无益于事者,君子弗为。君子非乐有言,有益于治,不得不言。君子非乐有为,有益于事,不得不为。故所言者不出于名法权术,所为者不出于农稼军阵,周务而已,故明主任之。治外之理,小人之所必言;事外之能,小人之所必为。小人亦知言有损于治,而不能不言;小人亦知能有损于事,而不能不为。故所言者极于儒墨是非之辨,所为者极于坚伪偏抗之行,求名而已,故明主诛之。故古语曰:“不知无害为君子,知之无损为小人。工匠不能,无害于巧;君子不知,无害于治。”此言信矣。 为善使人不能得从,此独善也;为巧使人不能得从,此独巧也;未尽善巧之理。为善与众行之,为巧与众能之,此善之善者,巧之巧者也。故所贵圣人之治,不贵其独治,贵其能与众共治也;所贵工倕之巧,不贵其独巧,贵其能与众共巧也。 今世之人,行欲独贤,事欲独能,辩欲出群,勇欲绝众。独行之贤,不足以成化;独能之事,不足以周务;出群之辩,不可为户说;绝众之勇,不可与征阵。凡此四者,乱之所由生。是以圣人任道以夷其险,立法以理其差。使贤愚不相弃,能鄙不相遗。能鄙不相遗,则能鄙齐功;贤愚不相弃,则贤愚等虑。此至治之术也。 名定则物不竞,分明则私不行。物不竞,非无心;由名定,故无所措其心。私不行,非无欲;由分明,故无所措其欲。然则心欲人人有之,而得同于无心无欲者,制之有道也。田骈曰:天下之士,莫肯处其门庭、臣其妻子,必游宦诸侯之朝者,利引之也。游于诸侯之朝,皆志为卿大夫而不拟于诸侯者,名限之也。彭蒙曰:“雉兔在野,众人逐之,分未定也;鸡豕满市,莫有志者,分定故也。物奢则仁智相屈,分定则贪鄙不争。”圆者之转,非能转而转,不得不转也;方者之止,非能止而止,不得不止也。因圆之自转,使不得止;因方之自止,使不得转。何苦物之失分?故因贤者之有用,使不得不用;因愚者之无用,使不得用。用与不用,皆非我也。因彼可用与不可用而自得其用也。自得其用,奚患物之乱乎?物皆不能自能,不知自知。智非能智而智,愚非能愚而愚,好非能好而好,丑非能丑而丑。夫不能自能,不知自知,则智好何所贵?愚丑何所贱?则智不能得夸愚,好不能得嗤丑,此为得之道也。道行于世,则贫贱者不怨,富贵者不骄,愚弱者不慑,智勇者不陵,定于分也;法行于世,则贫贱者不敢怨富贵,富贵者不敢陵贫贱,愚弱者不敢冀智勇,智勇者不敢鄙愚弱。此法之不及道也。 世之所贵,同而贵之,谓之俗;世之所用,同而用之,谓之物。苟违于人,俗所不与;苟忮于众,俗所共去。故人心皆殊,而为行若一;所好各异,而资用必同。此俗之所齐,物之所饰。故所齐不可不慎,所饰不可不择。昔齐桓好衣紫,阖境不鬻异采;楚庄爱细腰,一国皆有饥色。上之所以率下,乃治乱之所由也。故俗苟沴,必为法以矫之;物苟溢,必立制以检之。累于俗、饰于物者,不可与为治矣。昔晋国苦奢,文公以俭矫之,乃衣不重帛,食不兼肉。无几时,国人皆大布之衣,脱粟之饭。越王句践谋报吴,欲人之勇,路逢怒蛙而轼之。比及数年,民无长幼,临敌虽汤火不避。居上者之难,如此之验。圣王知民情之易动,故作乐以和之,制礼以节之。在下者不得用其私,故礼乐独行。礼乐独行,则私欲寝废;私欲寝废,则遭贤之与遭愚均矣。若使遭贤则治,遭愚则乱,是治乱属于贤愚,不系于礼乐。 是圣人之术与圣主而俱没,治世之法逮易世而莫用,则乱多而治寡。乱多而治寡,则贤无所贵,愚无所贱矣。处名位,虽不肖,不患物不亲己;在贫贱,虽仁贤,不患物不疏己。亲疏系乎势利,不系于不肖与仁贤也。吾亦不敢据以为天理,以为地势之自然者尔。今天地之间,不肖实众,仁贤实寡。趋利之情,不肖特厚。廉耻之情,仁贤偏多。今以礼义招仁贤,所得仁贤者,万不一焉;以名利招不肖,所得不肖者,触地是焉。故曰:“礼义成君子,君子未必须礼义;名利治小人,小人不可无名利。” 庆赏刑罚,君事也;守职效能,臣业也。君料功黜陟,故有庆赏刑罚;臣各慎所任,故有守职效能。君不可与臣业,臣不可侵君事。上下不相侵与,谓之名正。名正而法顺也。接万物使分,别海内使不杂。见侮不辱,见推不矜,禁暴息兵,救世之斗。此仁君之德,可以为主矣。守职分使不乱,慎所任而无私。饥饱一心,毁誉同虑,赏亦不忘,罚亦不怨。此居下之节,可为人臣矣。 世有因名以得实,亦有因名以失实。宣王好射,说人之谓己能用强也,其实所用不过三石。以示左右,左右皆引试之,中关而止。皆曰:“不下九石,非大王孰能用是?”宣王说之。然则宣王用不过三石,而终身自以为九石。三石,实也,九石,名也,宣王悦其名而丧其实。齐有黄公者,好谦卑。有二女,皆国色。以其美也,常谦辞毁之,以为丑恶,丑恶之名远布,年过而一国无聘者。卫有鳏夫,失时冒娶之,果国色。然后曰:“黄公好谦,故毁其子不姝美。”于是争礼之,亦国色也。国色,实也;丑恶,名也。此违名而得实矣。楚人担山雉者,路人问:“何鸟也?”担雉者欺之曰:“凤皇也。”路人曰:“我闻有凤皇,今直见之,汝贩之乎?”曰:“然。”则十金,弗与。请加倍,乃与之。将欲献楚王,经宿而鸟死。路人不遑惜金,惟恨不得以献楚王。国人传之,咸以为真凰皇,贵,欲以献之。遂闻楚王,王感其欲献于己,召而厚赐之,过于买鸟之金十倍。魏田父有耕于野者,得宝玉径尺,弗知其玉也,以告邻人。邻人阴欲图之,谓之曰:“怪石也,畜之弗利其家,弗如复之。”田父虽疑,犹录以归,置于庑下。其夜玉明光照一室,田父称家大怖,复以告邻人。曰:“此怪之征,遄弃,殃可销。”于是遽而弃于远野。邻人无何盗之以献魏王。魏王召玉工相之,玉工望之再拜而立:“敢贺王,王得此天下之宝,臣未尝见。”王问价,玉工曰:“此无价以当之,五城之都,仅可一观。”魏王立赐献玉者千金,长食上大夫禄。 凡天下万里皆有是非,吾所不敢诬。是者常是,非者常非,亦吾所信。然是虽常是,有时而不用;非虽常非,有时而必行。故用是而失,有矣;行非而得,有矣。是非之理不同,而更兴废,翻为我用,则是非焉在哉?观尧、舜、汤、武之成,或顺或逆,得时则昌;桀、纣、幽、厉之败,或是或非,失时则亡。五伯之主亦然。宋公以楚人战于泓,公子目夷曰:“楚众我寡,请其未悉济而击之。”宋公曰:“不可,吾闻不鼓不成列。寡人虽亡之余,不敢行也。”战败,楚人执宋公。齐人弑襄公,立公孙无知。召忽、夷吾奉公子纠奔鲁,鲍叔牙奉公子小白奔莒。既而无知被杀,二公子争国。纠,宜立者也。小白先入,故齐人立之。既而使鲁人杀纠,召忽死之,征夷吾以为相。晋文公为骊姬之谮,出亡十九年,惠公卒,赂秦以求反国,杀怀公子而自立。彼一君正而不免于执,二君不正,霸业遂焉。己是而举世非之,则不知己之是;己非而举世是之,亦不知己之非。然则是非随众贾而为正,非己所独了。则犯众者为非,顺众者为是。故人君处权乘势,处所是之地,则人所不得非也。居则物尊之,动则物从之,言则物诚之,行则物则之,所以居物上、御群下也。国乱有三事:年饥民散,无食以聚之则乱;治国无法,则乱;有法而不能用,则乱。有食以聚民,有法而能行,国不治,未之有也。
孟子 · 第十二卷 · 告子下 · 第四节
宋牼将之楚,孟子遇于石丘。曰:“先生将何之?” 曰:“吾闻秦楚构兵,我将见楚王说而罢之。楚王不悦,我将见秦王说而罢之,二王我将有所遇焉。” 曰:“轲也请无问其详,愿闻其指。说之将何如?” 曰:“我将言其不利也。” 曰:“先生之志则大矣,先生之号则不可。先生以利说秦楚之王,秦楚之王悦于利,以罢三军之师,是三军之士乐罢而悦于利也。为人臣者怀利以事其君,为人子者怀利以事其父,为人弟者怀利以事其兄。是君臣、父子、兄弟终去仁义,怀利以相接,然而不亡者,未之有也。先生以仁义说秦楚之王,秦楚之王悦于仁义,而罢三军之师,是三军之士乐罢而悦于仁义也。为人臣者怀仁义以事其君,为人子者怀仁义以事其父,为人弟者怀仁义以事其兄,是君臣、父子、兄弟去利,怀仁义以相接也。然而不王者,未之有也。何必曰利?”